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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昨天上午不到8時,輕軌渝北區回興站廣場附近的群眾看到一場稀奇事:五輛警車閃著警燈開來,幾個警察從車上搬下幾張桌子板凳,還抬出了音響,拉出了橫幅。有膽大的上前詢問:“這是做啥子哦?”幾個法官模樣的人回答:“我們今天是來開院壩法庭的!”圍觀群眾這下明白了過來。
  法院街頭審案了?這個稀奇事情一下子引來眾多圍觀群眾,警戒線外站滿了人,有的就站到遠一點的臺階上、花壇上,有的甚至搬來凳子站在上面。記者粗略估計有上千人,把現場圍了個水泄不通。
  上午9時30分,案件開審。本案發生在去年8月,公訴方指控,被告孫某隨意向重慶號段的手機用戶打電話,打通後就冒充是遠房親戚或者朋友、同事,騙取被害人的信任,編造因嫖娼要向公安機關繳納罰款,向被害人借錢。他在短短的20天之內,詐騙得逞7次,金額達5萬元。另一被告,36歲的楊某則是孫某的幫手,楊某明知孫某的錢來路不正,為謀不義之財,戴著遮陽帽或者摩托車頭盔,遮住臉幫孫某到銀行自動取款機取錢。
  案件審理中,孫某的辯護人依法進行了辯護,楊某也進行了自辯。因類似詐騙案在社會上多次發生,騙子讓大家十分痛恨,庭審期間,現場議論聲不斷。當聽到辯護人發言希望適用緩刑時,大家忍不住發出噓聲。法院工作人員不得不提示圍觀群眾維護秩序。
  合議庭認定,被告人孫某為投案自首、初犯,但沒有採納辯護人要求適用緩刑的意見。合議庭最後判決,孫某犯詐騙罪,判處有期徒刑二年,並處罰金5000元;楊某犯掩飾、隱瞞犯罪所得、犯罪所得收益罪,判處有期徒刑七個月,並處罰金2000元。
  案件宣判後,現場群眾爆發出一陣陣熱烈的掌聲。
  重慶晚報記者 唐中明 攝影報道
  審判長釋法
  法官量刑有兩個工具
  一是量刑指導意見二是計算器
  庭審結束後,審判長唐中政還為在場群眾作了案件解讀。
  他說:“有時候聽人說,法院量刑,權力掌握在你們手上,想怎麼量就怎麼量,法律規定有期徒刑三年以上七年以下,量三年也可以,量七年也可以。群眾可能對量刑有所誤解,這也是為什麼法院要搞百場庭審進街鎮的原因。”
  唐中政說,量刑是非常嚴謹的事情。一些律師在代理刑案時聲稱只要多花錢就可以運作通關係少判刑,那是在忽悠當事人。2010年,全國法院實行了量刑規範化。被告人量多少刑罰,要一個情節一個情節的算。就拿詐騙罪來說,按照重慶高院量刑指導意見的規定,犯詐騙罪以5000元起,在三個月拘役至六個月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。每超過一定金額,增加一定刑罰,然後根據其他情節進行調節。如自首情節,在40%以下減少,如有犯罪前科,在10%以下增加,如是累犯,增加40%以上等等。
  唐中政說,量刑指導意見對審判中幾乎所有會出現的量刑情節都作出了規定。作為審判人員,在量刑時必須使用兩個工具,一是量刑指導意見,二是計算器。判多少刑,按照規定進行計算,每個被告的量刑都有一張量刑評議表格。就像稱秤一樣,有多少情節,量多少刑罰。
  本報聯合渝北法院
  徵集身邊案例以案講法
  重慶晚報訊 昨日,渝北區法院“百場庭審進街鎮”活動啟動。活動將以案件庭審、以案講法、法治宣傳為主要內容。據悉,渝北區法院至年底將開展105場庭審或法治宣傳活動。本報將聯合法院徵集身邊案例以案講法。
  渝北區法院副院長鄭永紅介紹,法院將通過發生在老百姓身邊、與老百姓生活密切相關的搶劫、詐騙、民間糾紛等一系列典型案件的公開開庭審判以案說法,提供法律解答和咨詢,提高群眾法律意識,老百姓提供法律方面的幫助。
  本報聯合法院徵集案例以案說法,如果渝北區的讀者想把自己的案件在社區、院壩開庭,都可以致電966988向本報提出建議。  (原標題:街頭開庭審理詐騙案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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